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九届“湖南省 徐特立教育奖”评选和表彰“湖南省优秀教师” “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各市管民办学校:
现将《关于开展第九届“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评选和表彰“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13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落实。
一、推荐名额分配
长沙市推荐“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1名、“湖南省优秀教师”14名、“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2名。
以上三类奖项各区县市教育局、各单位可选择其中一类推荐1人参评,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
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要求推荐县镇以下(不含县镇)的乡村教师各1名,岳麓区、雨花区优先推荐县镇以下(不含县镇)的乡村教师各1名。
市属高校推荐不占长沙市指标,自行报送到省教育厅人事处。
二、材料上报要求
1.所有推荐人选暂不上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2.推荐人选的申报表、汇总表、先进事迹材料的电子稿于8月9日上午12点前报送到指定邮箱cssjyjrsc@163.com,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3.《推荐人选征求意见表》按管理权限征求意见。区县市教育局于8月9日上午12点前将已完成填写的《推荐人选征求意见表》PDF版报送到指定邮箱cssjyjrsc@163.com;局直属单位、市管民办学校暂不报送《推荐人选征求意见表》,待局党委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再报送。
附件:
1.《关于开展第九届“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评选和表彰“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2.表格附件3-8
长沙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日
关于开展第九届“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评选和表彰“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pdf
终审:d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