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湘教通〔2020〕253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和长沙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安全、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对象:
全体学生,重点是有校园欺凌前科和劣迹的学生。
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正祥(校长) 李志彬(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邓玉蓉(副校长,分管学生和安全工作)
副 组 长:张湘吉(副校长,分管教学、实训工作)
苏胜保(副校长,分管总务、招生就业工作)
彭新明(纪委书记,分管校课办工作)
成 员:胡 坚(学生科科长) 严必特(保卫科科长)
罗志勇(办公室主任) 孙仕要(工会主席)
刘 菁(团委书记) 任飞跃(教务科科长)
林干祥(总务科科长) 张环宇(校课办主任)
李宏民(招生就业办主任) 舒 广(培训科科长)
甘元智(办公室副主任) 蒋立彦(办公室副主任)
胡贵树(学生科副科长) 罗北衡(学生科副科长)
李荣斌(教务科副科长) 吉勇祥(教务科副科长)
王 忠(督导室副主任) 刘国云(电子部主任)
荣红林(机电部主任) 王秀红(信息部主任)
吴明波(实训中心主任) 张照发(电子部副主任)
陈卫红(机电部副主任) 黄 焱(信息部副主任)
各专业部学生专干和班主任、保卫科成员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部署
组织召开行政工作会,安排部署校园欺凌事件防治工作,对各科室给予不同的要求和任务,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要与当地公安、司法、综合治理、社区等部门协商建立联席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成立校园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制定学校开展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组织实施。
(二)开展教育
1、学生科和保卫科利用升旗仪式、班会课和班级活动等,对学生开展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并开展思政、品德、心理健康、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等,定期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人员到校开展专题法制教育;(责任科室:学生科、保卫科)
2、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传达和学习学校的《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以及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并对此项工作提出要求;(责任科室:学生科、保卫科)
3、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相关心理健康教育;(责任科室:学生科)
4、思政课程排入学生每周的课表,利用课堂教学进行思想政治及品德教育;(责任科室:教务科、德育项目组)
5、出一期预防校园欺凌宣传专刊(责任科室:保卫科)
(三)完善制度
制定并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严格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四)加强预防
保卫科、总务科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学生科、保卫科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学生科加强和完善学校心理咨询室的建设和心理咨询教师的培训,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班主任要充分利用QQ群和微信群及时与家长或学生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情绪变化,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团委要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类活动,缓解和释放压力,使学生身体健康,心情愉快。
(五)及时处理
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六)监督指导
1、学生科、保卫科对校园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摸底,建立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台账;
2、督导室对防治工作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并做好记录;
3、学生科、保卫科对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按要求逐级上报;
对防治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照相关文件及制度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