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8 年第二次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工作的通知》(湘教工程办〔2018〕2 号)和教育局《长沙市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发展测评推进工作方案》(长教通〔2017〕76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学校 2018 年第二次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已获得由教育部监制、省工程办颁发的“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结业证书”的信息技术专业部与电子技术专业部在职在编专任教师与教研人员。
二、测评流程
1. 9月11日 12:50在学校录播室举行测评工作培训会。
2.测评对象登录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网(www.hnteacher.net),通过“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系统 ”申请参加发展测评,并提交相关材料,申报及截止时间: 9月11日 — 10月7日 。
三、测评要求
1.认真阅读《个人申报信息化测评具体操作手册》(校园网),按质按时、分阶段完成相关任务,以确保取得优秀成绩。
2.教师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是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注册、职务职称评定、考核奖励的必备条件之一。
3.各有关教师应高度重视,无遗漏地按时完成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发展测评工作,逾期不参加测评或测评结果不合格,所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4.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其他事项,请咨询校课办。
附:《个人申报信息化测评具体操作手册》
yh533388银河
校企合作与课程开发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