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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的通知

来源:校课办 发布时间:2018-09-06 10:55:0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8 年第二次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工作的通知》(湘教工程办〔20182 号)和教育局《长沙市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发展测评推进工作方案》(长教通〔201776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学校 2018 年第二次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已获得由教育部监制、省工程办颁发的“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结业证书”的信息技术专业部与电子技术专业部在职在编专任教师与教研人员。  

二、测评流程  

1. 911 12:50在学校录播室举行测评工作培训会。  

2.测评对象登录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网(www.hnteacher.net),通过“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系统申请参加发展测评,并提交相关材料,申报及截止时间: 911  10月7   

三、测评要求  

1.认真阅读《个人申报信息化测评具体操作手册》(校园网),按质按时、分阶段完成相关任务,以确保取得优秀成绩。  

2.教师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是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注册、职务职称评定、考核奖励的必备条件之一。  

3.各有关教师应高度重视,无遗漏地按时完成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发展测评工作,逾期不参加测评或测评结果不合格,所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4.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其他事项,请咨询校课办。  

附:《个人申报信息化测评具体操作手册》  

     

yh533388银河  

校企合作与课程开发办公室  

20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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