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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研究

关于做好2016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校课办 发布时间:2016-11-24 12:29:3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湘教通〔2016〕538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做好我校教师2016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简称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面向全体教师(含实训),项目申报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强的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能力,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正在主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参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7人。

二、申报内容

1.项目立项的主要范围包括职业院校的办学理念与办学定位,职业院校“双一流”建设,职业教育与“中国制造”的结合,工匠精神的培养,专业课程体系、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学生素质教育及德育工作,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和教学资源建设,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与保障,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与就业创业教育,职业培训与终身教育,社区教育,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等方面。

2.各部(中心)可根据本专业实际自行确定选题,鼓励不同专业同类项目合作研究带有共同性和综合性的重点、难点问题,鼓励各专业部与行业企业专家共同进行研究。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请各位教师于2016年12月2日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列出申报重点、项目范围、项目申报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名单,报学校校企合作与课程开发办公室,交由学校审定。

2.申报材料:经由学校审定批准的项目申报组,于2016年12月15日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218.76.27.93/hnedurp/ 代码、原始密码另附)录入项目申报信息,经市州教育局评审推荐后,再从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下载有水印的《2016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表》(一式一份,见附件4),每个项目用一个文件袋(盒)装好,并在纸袋(盒)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交校企合作与课程开发办公室后,统一报送教育局。

 

校企合作与课程开发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

附: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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