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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长沙市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校课办 发布时间:2016-06-27 09:16:2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长沙市教育局《关于长沙市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工作的通知》(长教通〔2016〕111号)(见附件1)要求,2016年的省级普通话水平抽测工作即将开始。为了确保长沙市在普通话水平抽测工作中取得良好成绩,市语委办就文科类(非语文)教师的市级普通话水平抽测工作做了统筹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长沙市教育局 随机抽取20%的文科类(非语文)教师作为抽查对象(参测教师名单另行通知),请参加测教师准时参测(具体参测时间见准考证)。

2.测试时间和地点:

参测单位 测试时间 测试地点 参测人数
市直学校1 7月26日 长沙市普通话培训 测试站 168
市直学校1包括信息技术学校、电子工业学校、汽车工业学校、长沙财经学校、长沙美术学校、航天学校、长郡中学、雅礼中学、明德中学、周南中学、长沙市实验中学、市6中、市11中、市15中、麓山滨江实验学校 市21中、市外国语学校、湘府中学、雷锋学校、贺龙体校

3.测试要求:

(1)请参测教师按准考证上标注时间提前半个小时到达测试地点(长沙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桂花路军培巷48号,市公务员培训中心斜对面)。

(2)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测,无身份证原件不能参测,并视同缺考。

(3)参测教师名单确定后各单位一律不得更换,不能代考,不得缺考。

4.本次抽测不收取任何费用。

5.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普通话水平抽测工作将按照语文教师、文科类(非语文)教师和理科教师序列实行三年一轮循环进行。各单位要充分重视教师的普通话能力提升工作,继续做好45岁以下教师的普通话水平的摸底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教师普通话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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