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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

2015年《长沙市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全员培训》方案

来源:校课办 发布时间:2015-09-17 15:15:0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培训背景

1、根据湘教通(2015)285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长教通(2015)25号《关于下达2015年市级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全省、市在职教师2017年以前全部完成培训工作,今年长沙市完成培训2100人。

2、前期我校已有语文、德育、英语全体教师参加培训,部分学科骨干教师已参加培训。

3、所有培训工作都是为职称评定、教师资格换证做基础工作。不参加或参加未获证书责任自负。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依照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试行)》执行。包括(1)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2)应用信息技术转变学习方式(3)应用信息技术支持教师专业发展三个方面。

三、培训时间

10月11日——11月7日,具体安排见教育局通知。

四、培训地点

集中报到:教育学院8:30—9:30;9:30—16:00集中听课;观摩时间:待定(由教育学院);观摩学校:长沙市贺龙体育运动学校、长沙市岳麓实验中学;报到时,请学员上交两张同底免冠彩色寸照。

五、培训模式

1、现场集中地点、时间、班主任教育局通知。

2、网络研修先注册,后网络自主学习。(9月21日—24日)

3、校本研修按教育局指定班主任的要求进行网络研修工作。

六、培训考核

完成现场集中、网络研修、校本研修合格者由市工程办颁发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结业证。并能参加省工程办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由省工程办颁发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合格证。

七、培训要求

1、现场集中:出勤、学习、作业等方面和班主任的要求。

2、网络研修:①必修课程、选修课程视频学习;②提交微课和微。

课制作说明文档③撰写此次研修学习心得。(注意提交时间)(加群提醒)

3、校本研修:以组为单位(由教育学院确定),上一节翻转课堂或网络探究的课,提供从课前讨论、集体备课、上课到课后讨论的录相资料(注:提供上课的全程录相,其它只需提供片断录相),还需提供教学设计、课件、观察量表和课后数据统计表。所有文件打包后,上传到个人空间。

提交校本研修方案,由班主任决定提交时间,并通知本班学员。

校企合作与课程开发办公室

201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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