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危机干预-教师篇
原则
早发现、早预防、早干预、早报告
信号
Ø 危机征兆:
Ø 语言征兆:
1. 突然开始阔谈或书写生命的意义。
2. 突然开始阔谈或书写死亡的价值仪式与花费。
3. 突然开始阔谈或书写自杀的方式。
4. 突然谈论或书写一些不在其现在生活范畴的事情。
5. 突然谈论或书写 “活不下去”、“死了算了”、
“我想自杀”、“我会自杀” 等语言。
做法
(一) 关注高危个体;
学生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因遭遇突发事件(如学业失败、躯体疾病、家庭变故、感情受挫、人际冲突等)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2.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3.既往有心理疾病史或家族中有心理疾病、精神异常患者的学生。
4.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5.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6. 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深感自卑的学生。
7.长期有睡眠障碍的学生。
8.由于身边同学出现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
9.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的学生。
10.其他有明显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二)明确表示理解与支持;
明确地表达,包括肢体语言的配合;
不要轻易做出对与错、是与非的判断;
让学生明白,很多人都会遇到与其类似的危机等。
(三)帮助分析危机情境;
(四)帮助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
帮助学生列出解决问题的可能途径
帮助学生列出选择解决问题的合适方式
注意不要代替学生作决定
让学生明白,只有自己才能真正解决自己的问题
(五)及时转诊
经评估有高度自杀危险性或可能患有重性精神障碍的个体,均应及时转诊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特别注意转诊过程中的安全性)
自杀危险性评估

终审:d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