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上半年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上半年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党委、高新区教育党委、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党组织、市民办教育党委,各指导组:
按照《关于在“七一”前后切实做好上半年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的通知》(长创先办发〔2011〕5号)有关要求,在今年“七一”前后要切实抓好上半年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党组织要按照《长沙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1年工作要点》(长教党〔2011〕4号)、《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做好群众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长教党〔2010〕59号)、《关于普遍开展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长教党〔2010〕60号)等文件的精神,以下发文件、召开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编发手机报进行提示等方式,对在“七一”前后开展上半年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作出工作安排。
二、点评和评议工作要做到三点:一是每名书记都作点评,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都被点评,确保领导点评全覆盖;二是要推行“一会四评”(召开创先争优讲评会,开展党员自评、支部讲评、领导点评、群众参评)的方式,将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结合进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开展点评和评议;三是要充分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确保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高质量。
三、党员领导干部开展领导点评工作,可结合“七一”走访慰问、参加基层“七一”纪念活动和基层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等进行。基层党组织开展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可结合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进行。做到既统筹安排、注重结合,又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确保质量。
四、各级党组织要在7月10日前完成上半年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
五、各指导组要采取适当方式,对开展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标准不高、流于形式的,要责令“补火”。7月中旬,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适当形式进行督查。
六、请各单位在7月13日前,将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特别是上半年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的情况,报市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djc2228101@163.com)。
中共长沙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1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