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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教党〔2010〕42号: 转发《关于深化全市窗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a href='/ShowCopyFrom.asp?ChannelID=1&SourceName=转载'>转载</a> 发布时间:2010-11-17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转发《关于深化全市窗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党委、高新区教育党委、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党组织、市民办教育党委,各指导组:

市委创先争优办印发了《关于深化全市窗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长创先发〔20108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长沙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0920  

 

关于深化全市窗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

 

为充分发挥窗口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文明创建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全市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在全社会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现就进一步深化全市窗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把握重要意义

窗口单位是指执行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业务、直接展示服务形象的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机构,主要包括教育、卫生、公安、交通、铁路、邮政、民航、公用事业、金融、工商、税务、电力、旅游、园林、建设、政务中心等行业部门中直接为群众工作和生活服务的工作窗口。在全市深化窗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一)深化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文明城市创建的顺利推进。窗口单位直接面对群众,管理服务的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其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城市的文明程度。当前,全市上下正在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奋力冲刺,在窗口单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引领示范作用,有利于带动全体窗口服务人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行为,纠正少数窗口单位存在的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等不正之风,保持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在全社会营造“讲文明、树新风、争上游、作表率”的良好氛围。

(二)深化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人民群众利益的切实维护。窗口单位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的前沿阵地,承担的工作职责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窗口单位党员干部的政策执行力,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杜绝以权谋私、索拿卡要、刁难群众、不作为或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帮助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三)深化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党群共建氛围的有效形成。窗口单位是展示党和政府形象的重要窗口,也是人民群众了解、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渠道。在窗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让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充分感受到活动带来的深刻变化,必将影响和带动其他单位、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创先进、争优秀,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使创先争优成为全社会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二、强化推进措施

深化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重点要通过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引领示范作用,在促进窗口单位形象亮化、服务提质、党群共创上下功夫。

(一)以公开承诺为主线,实施窗口单位形象亮化工程。要围绕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工作,帮助引导党员增强“我是党员我光荣”、“我是党员我带头”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树立进取意识和标杆意识,时刻以党员的形象来展示自己,以党员的身份来要求自己。一是倡导党员“亮身份”。要通过佩戴党徽、工作牌、服务卡、设立党员公示栏等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多渠道亮身份、多方位树形象,增强党员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倡导党员“亮承诺”。要结合窗口单位的行业特征和岗位实际,引导党组织和党员重点围绕怎样提高服务水平、惠及人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公示栏集中公开、办公桌台签分别公开、电子显示屏滚动公开、利用网络平台广泛公开等多种形式,自觉接受广大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三是倡导党员“亮业绩”。窗口单位要综合运用干部绩效考核、文明创建考核等手段,借助“星级管理”、“岗位竞赛”、“技能比武”等载体,定期对每位党员兑现公开承诺、开展服务工作的情况作出评价,并在服务大厅进行公示,让先进的有光荣感,后进的有危机感,一般的有紧迫感。

(二)以主题活动为抓手,实施窗口单位服务提质工程。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窗口单位党组织要把开展创先争优主题活动与优化窗口服务结合起来,将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让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满意上。一是丰富主题实践,提升服务水平。要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党员“争当学习先锋”的要求,广泛开展各种以“比技能、比服务、比业绩”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当表率、树标杆,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服务技能,改进工作作风,在本职岗位上创一流业绩。二是加强示范创建,树立服务品牌。要广泛开展共产党员示范岗创建工作,统筹抓好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等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与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水平结合起来,与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结合起来,真正使“共产党员示范岗”、“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成为代表窗口单位服务水平的“品质标签”。三是深化志愿行动,拓展服务内涵。要大力倡导志愿者精神,及时根据人民群众的需求,组织开展志愿者活动,不断延伸服务领域和服务区域,实现窗口单位志愿者活动与窗口服务的拓展延伸有机融合,使窗口服务更加人性化、多元化。

(三)以群众评议为纽带,实施窗口单位党群共创工程。要抓住“群众评议”等重要环节,充分发挥窗口单位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坚持以优质服务来感染群众、引导群众,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感召力,最大限度地把群众紧密聚集到党群组织周围,营造全社会创先争优的良好风气。一是创新方式“评”,扩大群众参与。要采取聘请形象监督员、设置意见箱和电子测评系统、推行网上投票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让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广泛发表评议意见,有效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监督。二是上下互动“评”,激发群众热情。要推广“群众参评、党员互评、组织讲评、领导点评”的“四评”方法,将领导点评与群众评议有机结合,做到相互监督,相互交流,形成党群互促互动的浓厚氛围。三是对照自身“评”,促进党群共创。要结合行风评议,在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中深入开展“互查互评”活动,组织党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相互评议,查找差距和不足;要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团员志愿者和人民群众共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直各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指导)小组和各区、县(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窗口单位党组织名单,制定本部门本系统本地区深化窗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各窗口单位党组织要按照有利于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有利于激发党员发挥作用,有利于推动文明创建目标任务完成的原则,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联点职责,抓好组织实施,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创新工作方法,建立长效机制。要突出实践特色,按照贴近工作实际、贴近群众需求的原则确定创先争优活动主题和载体,使创先争优活动过程成为党组织和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的过程。要注重统筹推进,将创先争优活动与各种有利于提高窗口单位服务水平的活动载体结合起来,实现活动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充分整合。要贯彻群众路线,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不断激发群众参与的热情。要注重宣传引导,大力推介经验做法,树立先进典型,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要建立健全窗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认真解决突出问题,优化工作流程,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窗口服务的规范化、精细化、便捷化水平。

(三)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活动成效。市直各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指导)小组和各区、县(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窗口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会同行业部门党组织实行每月一次简况汇总、每季一次督查点评、年终开展评优评先,及时了解活动进展,总结交流经验。对创先争优活动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评议时不客观的,要及时点出问题、提出批评,限期整改,确保全市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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