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
根据《长沙市教育局贯彻落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解意见》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直属单位“六个走在前列”大竞赛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长教党[2015]28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学校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如下责任分解。
一、加强党的纪律教育
1、把学习贯彻“两部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2、以“两部法规”为内容,开展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讲党课活动。
3、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推进“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年”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
责任部门:纪委
责任人:彭新明、彭涌、张环宇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4、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机制。党委全年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4次。
5、党委主要负责人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落实“一岗双责”。党委成员对分管的科室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要主动检查督促其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发现一般性问题要督促整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要向纪委报告。
6、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规范“三公”消费行为。加强选人用人检查,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干部“带病提拔”等问题倒查机制,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7、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管好亲属,自觉接受监督。
责任部门:党委
责任人:李志彬、李正祥、张湘吉、管煜、苏胜保、贺今海、彭新明
三、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8、加强对市委、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重要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9、监督党政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督促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报告个人事项及抽查核实等监督制度。
10、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和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工作。
11、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局各类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加强以案释纪宣传警示教育活动,做好反腐倡廉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
责任部门:纪委
责任人:彭新明
四、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12、规范办学行为。严禁招生乱收费,严格学籍管理,严查招生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严肃财经纪律,杜绝一切“小金库”行为;坚决遏制任何形式的乱招生、乱办班、套用助学金、乱补课、乱收费、滥发教辅等行为。
13、加强党务、校务公开建设。进一步规范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民主”的原则,继续做好党务、校务公开、重大决策咨询工作,加强党务校务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工作,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使党务、校务工作更加规范,更加透明。
14、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加强对学校基建、维修项目、重要建设项目方案进行评估论证,并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进一步强化纪检审计参与政府采购、学校内部采购、在学校建设工程等项目的审查、程序参与、监督审计的作用。
15、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学校内部采购制度、公车管理办法、助学金发放管理办法、财务内控制度、团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责任部门:总务科、招生办学生科教务科、工会、办公室、培训中心
责任人:张湘吉、管煜、苏胜保、贺今海
主管领导:李正祥
五、加强作风、师德师风建设
16、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改进作风。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两规定一办法”和省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暂行规定》等有关作风建设文件及要求的宣传教育与落实执行。
17、在节假日、重要事件节点和平时开展作风建设检查,积极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并及时通报,开展讲评,以案释纪,进行警示教育。
18、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以“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教”为主题的师德学习教育活动,把廉洁从教的要求贯穿于师德师风建设的各个环节,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工遵纪守法,维护教师良好形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精神。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重点,建立完善加强学校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19、主动查处本单位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案件。
责任部门:纪委、工会、办公室
责任人:管煜、彭新明
主管领导:李正祥、李志彬
六、加大案件查办和信访工作力度
20、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提高信访受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严格执行学校党委提出信访“五有”要求,即群众有访必接、有案必查、有疑必释、有诉必回、有难必帮,努力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信访及案件线索管理,及时建立台账,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21、严格配合上级纪委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处理侵害师生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教育经费等案件;严肃查处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后勤、项目工程、招标采购等领域的违规违纪问题。
责任部门:纪委
责任人:彭新明
主管领导:李志彬
七、深入推进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
22、深入落实《关于加强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完善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教育阳光服务目录、服务规范等规章制度,发挥好阳光服务平台服务与监督职能。
责任部门:纪委
责任人:彭新明
主管领导:李正祥、李志彬
中共yh533388银河委员会
2016年4月13日

